日本國駐廣州領事館的管轄地區:廣東、福建、廣西、海南。
外國人訪問日本時一般均需辦理日本國簽證。中國(除香港、澳門及臺灣)尚未成為我國免除簽證對象地區,因此中國人訪問日本,無論要逗留幾天都必須提前辦理簽證。
原則上,如果簽證申請人具備下列所有條件并符合要求,即予以發給簽證。
- 申請人持有有效護照,并擁有回國或再入境居住國的權利及資格。
- 提交的申請材料真實且符合規定。
- 申請人在日本將從事的活動或身份、地位及停留時間符合出入國及難民認定法(1951年政令第319號,以下稱「入管法」)規定的在留資格及停留時間。
- 申請人不符合入管法第5條第1項(不許入境)各條的任何一項。
根據您的護照的類型、訪問日本的目的、逗留時間等,手續和所提交的材料有所不同。請確認各類簽證申請手續及所需材料。
另外,本館的簽證手續原則上需要通過本館指定的代辦機構辦理,不接受個人申請。
單次簽證的有效期為從發給日的次日起算3個月,且不可延長,因此請注意申請時期。
(注)「外交」、「公務」、「公務普通」護照持有者必須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指定的代辦機構辦理。同時持有外交、公務、公務普通護照和因私普通護照者,不能持外交、公務、公務普通護照和因私普通護照同時申請簽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