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2016年4月6日起,國家旅游局依法制訂的《游客不文明行為記錄管理暫行辦法》開始施行。該辦法俗稱“黑名單”制度,一旦游客被列入,其不良信息記錄將被保存一至兩年,而且將影響到其再次旅游,嚴重的甚至會影響到出境、銀行信貸等。
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帶薪休假制度的落實,近些年國人的旅游熱情持續高漲,中國也成為舉世聞名的旅游大國。統計數據顯示,2014年國內旅游36億人次,入境旅游1.28億人次,出境旅游首次突破1億人次大關。不過,“旅游大國”距離“文明旅游大國”還有一段距離,文明旅游現已成為對國人素質和形象的一項重大考驗。去年9月,國家主席習近平出訪馬爾代夫時就曾幽默提示:“提醒我國公民到海外旅游講文明,礦泉水瓶不要亂扔,不要破壞當地的珊瑚礁!
文明旅游是旅游業發展的重要指向,國家對此歷來高度重視。早在2006年10月,中央文明辦和國家旅游局就聯合發布了《中國公民國內旅游文明行為公約》與《中國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為指南》,旨在倡導游客遵守公約,爭做文明游客。2013年10月實施的《旅游法》更明確規定游客“應當遵守社會公共秩序和社會公德,尊重當地的風俗習慣、文化傳統和宗教信仰,愛護旅游資源,保護生態環境,遵守旅游文明行為規范”?梢哉f,文明旅游既不缺約束指南,也不缺法律規范,但一些游客的表現著實愧對“文明”二字。隨地吐痰、亂扔垃圾、在公共場所大聲喧嘩、浪費食物、不排隊、買東西一擁而上……除了這些帶有普遍性特征的不文明行為,還有一些令人汗顏的出境游事件頻頻發生,比如“埃及神廟刻字”“盧浮宮‘洗腳池’事件”“向空姐潑泡面等‘空鬧’行為”……
諸多不文明行為,一則說明游客的個人素質亟須提高,二則說明整個社會還沒有對公民旅游道德和行為形成良好的約束。僅靠宣傳教育、正面引導的方法,雖然也能起到一定的作用,但因缺乏震懾力作用太過遲緩。即便是有了《旅游法》,也沒有明確“出現不文明行為后,怎么辦”。怎樣才能讓不文明的游客“長記性”?“黑名單”制度無疑是一項富有針對性的舉措,其著眼于強化對不文明游客的監管,加大不文明行為的曝光力度。據了解,“游客不文明行為記錄”形成后,旅游主管部門在必要時將向公安、海關、邊檢、交通、人民銀行征信機構等部門通報。下一步,還將指導旅游行業協會自行建立游客不文明行為記錄機制,并在會員單位、相關行業協會之間對游客不文明行為進行通報。
根據暫行辦法,被列入“游客不文明行為記錄”的有以下六種:擾亂公共汽車、電車、火車、船舶、航空器或其他公共交通工具秩序,破壞公共環境衛生、公共設施,違反旅游目的地社會風俗、民族生活習慣,損毀、破壞旅游目的地文物古跡,參與賭博、色情活動等而受到行政處罰、法院判決承擔責任,或造成嚴重社會不良影響的行為。這些行為都是典型的不文明行為,也是中國成長為“文明旅游大國”必須解決掉的問題。實際上,一些地方早已開始嘗試通過“黑名單”制度倒逼游客文明旅游,但在實踐中還面臨著誰來執法、誰來監管、如何處罰、如何保護個人隱私權等問題,F在這一制度推至全國,這些細節問題同樣需要妥善處理。有時候,細節直接關乎制度建設的成敗。只有方方面面都處理好了,才能讓不文明游客真正產生“一時不文明,時時受約束;一處不文明,處處受阻礙”的震懾感。
文明旅游體現公民素質,關乎國家形象。建設“文明旅游大國”,既需要全社會提倡文明旅游理念,也需要擴大對不文明行為的約束力量,久而久之,才能讓文明旅游成為一種行為習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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